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
苏高教会〔2017〕4号 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
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评选,江苏的初评工作由我会负责,现将评选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研究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建设,提高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我会决定,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同步开展我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参评优秀高教研究机构的高教研究机构需要认真填写“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一式4份),申请表由所在院校审查,需经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不申请参评优秀高教研究机构的高教研究机构仍需填写“申请表”上的基本信息,不用填写自荐材料。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我会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4.材料报送: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我会秘书处,申报和评选推荐等具体工作由我会秘书处负责。
5.请各高校和高教研究机构重视申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高教研究机构建设,更好地为高校改革发展服务。
6.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教学会秘书处(210024)
联系人:赵亚萍(13913832969)、黄榕
电话:025-83302566、83300736
本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至学会网站(www.eysang.com),相关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pdf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附件1.docx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报汇总表附件2.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