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
苏高教会〔2017〕18号
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决定”、公布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密切联系实际,更好地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提高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组织及能力建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2017年开展了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我会负责初评,我会同步开展了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评选。经过评选,共评选出19所高校的高教室(所),推荐14个高教室(所)参加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我会推荐的14个高教室(所)有10个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按照评审会的会议精神,在中国高教学会评选中落选的将作为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予以表彰。现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决定”(见附件),并公布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名单。
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江苏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无锡太湖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南通职业大学高教研究所、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教育研究所。
希望受表彰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决定”中国高教学会公布优秀研究机构含名单.pdf(通知链接:http://www.hie.edu.cn/announcement_12579/20171101/t20171101_993683.shtml)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